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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贿赂政策
简介
《2010年英国反贿赂法》于2011年7月1日生效。
该法案将以下行为定性为犯罪:
- 提供 , 许诺或给予贿赂(主动贿赂) – 第1条
- 索要 , 同意收受贿赂(被动贿赂) – 第2条
- 贿赂外国公职人员,以获得或保持业务或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获得或保持业务优势 – 第6条
- 未能阻止关联人贿赂他人,以获得或保持业务或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获得或保持业务优势 – 第7条
贿赂定义为“提供 , 许诺 , 给予 , 接受或索取好处,诱使作出非法或背信行为”。
目的
本文件旨在作为所有董事 , 员工和公司关联人的指南。
Copley Scientific对贿赂和腐败持零容忍态度。 本政策已得到董事会正式批准,其适用范围延伸至公司或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业务经营所在国家/地区境内的公司所有业务往来和交易。 公司的所有董事 , 员工和关联人(定义见反贿赂法)均需遵守本政策。
政策
本政策声明适用于反贿赂法定义的所有董事 , 员工和公司关联人。
公司禁止以下行为:
- 提供 , 许诺 , 给予 , 接受或索取任何贿赂,无论是现金还是其他诱因,而且该等贿赂具备以下特征:
受贿人或行贿人是:
- 任何个人或公司,无论其位于何地,也无论其是公职人员 , 机构 , 平民还是公司
适用对象:
- 任何董事 , 雇员 , 代理人或代表公司行事的其他人或其他方
贿赂目的:
- 为个人或其关联人获取任何个人利益 , 金钱或其他利益,或
- 以不道德的方式为公司获得任何商业 , 合同或监管优势
本政策的实施不得妨碍履行正常职责,但前提是所开展的活动合乎惯例 , 适宜并且得到妥善记录。 可接受的程序包括,例如:
- 正常的真诚招待
- 旨在改善公司形象的推广支出
- 旨在建立友好关系的其他业务性支出
然而,市场惯例因国家/地区而异,在某个地方正常和可接受的做法在另一个地方可能不正常 , 不被接受;此外,开展任何活动时,均应以遵守Copley Scientific所采纳的伦理价值观为基础。
释义
对于实际或涉嫌违反本政策或本政策精神的行为,Copley Scientific均将予以严肃调查。 员工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乃至遭解雇。 如果不确信某项潜在行为是否符合本政策,则应将此事提交给运营经理或董事会成员。
如果发现公司任何关联人和/或其他第三方向Copley Scientific员工 , 高管 , 供应商或客户行贿或试图行贿,则Copley Scientific会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此等事实,终止业务往来,并通知相关部门。